的玻璃架子本来就不稳,被我落地的震动一晃,竟然哗啦啦地倒了下来。
一阵刺耳的
碎声响彻了寂静的树林。
我躺在地上,只觉得腿上一阵剧痛,像是被什么东西划
了。我低
一看,小腿上赫然有一道
子,鲜血正渗出来。而更让我绝望的是,那些倒下的架子,砸烂了花房里仅存的几盆看起来挺名贵的植物。
完了。
这回真的完了。
“陈宇!”林婉惊叫着冲过来,看到我腿上的血,脸瞬间吓得煞白,“你流血了!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!”
她想扶我起来,但我疼得呲牙咧嘴。就在这时,远处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和呵斥声。
“谁在那边?!
什么呢?!”
是植物园的管理员,还有我们学校的教导主任。
我的心一下子凉到了底。这要是被抓到,私闯禁区、
坏公物、还受了伤,处分是跑不了了,弄不好还得叫家长赔偿巨款。我爸要是知道我又惹了这么大的祸,非得把我的腿打断不可。
“快……快跑……”我忍着痛想站起来,但腿根本使不上劲。
那个教导主任是个出了名的“黑面神”,最讨厌学生不守纪律。眼看
影越来越近,我绝望地想,这下彻底完犊子了。
就在这时,林婉做了一个我没想到的举动。
她没有跑,也没有慌得哭出来。她迅速地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一包纸巾,那是她随身带着的。她抽出一张,用力地擦了擦我腿上的血迹,然后顺手把那张带血的纸巾塞进了旁边的
丛里。
紧接着,她把自己那双崭新的、白色的运动鞋脱了下来,随手扔进了一旁的水沟里,光着脚踩在满是碎石的地面上。然后,她一把扶住我,眼泪说来就来,那副梨花带雨的模样,任谁看了都会心软。
“记住了,”她凑在我耳边,语速极快但声音坚定地说,“你是为了帮我捡帽子才摔倒的,而且我们只是迷路了,不小心碰倒了架子。那个鸟窝的事,千万别说!”
我愣愣地看着她,这个平时连大声说话都会脸红的
孩,此刻眼里闪烁着一种前所未有的光芒,那是坚定,是勇敢,是为了保护我不惜一切代价的决绝。
“可是……”我想说这会连累她。
“没有可是!”她瞪了我一眼,眼神严厉得让我不敢反驳,“听我的!”
下一秒,教导主任和管理员冲到了我们面前。
“
什么呢!哪个班的?!”教导主任黑着脸吼道。
林婉“哇”的一声哭了出来,哭得那叫一个惨绝
寰,撕心裂肺。她指着我的腿,抽噎着说:“老师……我们……我们迷路了……陈宇同学为了帮我捡被风吹走的帽子,才……才不小心摔倒了……那些架子……是我们不小心碰到的……对不起……”
她一边哭,一边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,光着的小脚在地上被石子硌得通红,看起来要多可怜有多可怜。
管理员看了看那几盆被砸烂的植物,虽然心疼,但看到我满腿是血,还有林婉那双哭红的眼睛和光着的脚,原本的火气也消了一半。教导主任皱着眉
看了看我们,又看了看现场,虽然觉得有些蹊跷,但毕竟我是为了帮
同学才受的伤,而且林婉平时在学校的品学兼优是出了名的,怎么也不像是在撒谎。
“行了行了,别哭了。”教导主任的语气缓和了一些,“赶紧去医务室包扎一下。下次注意点,别到处
跑!”
我看着林婉,她还在不停地道歉,眼泪止不住地流。但我知道,她在演戏。她在用她那最宝贵的东西——诚实和名誉,来换取我的平安。
那一刻,我看着她光着脚站在满是尘土的地上,看着她为了我而对老师低
哈腰的样子,心里某个地方像是被狠狠撞了一下。从小到大,我习惯了她的好,习惯了她的包容,但从未像这一刻一样,清晰地意识到这个
孩对我有多重要。
她不仅仅是我的邻居,我的青梅,她是我的“共犯”,是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割舍掉的一部分。
事后,我虽然腿上缝了几针,但奇迹般地躲过了处分,只是被批评教育了一番。学校甚至还在周一的晨会上表扬了陈宇同学助
为乐(虽然有点笨手笨脚)。
那个晚上,我瘸着腿坐在阳台上,看着隔壁黑漆漆的房间,心里五味杂陈。林婉因为没穿鞋,脚底被划
了好几道
子,也被她妈妈骂了一顿。
我拿出手机,给她发了一条短信。
过了很久,手机震动了一下。
虽然隔着屏幕,但我能想象出她红着脸打字的样子,还有她那副明明很关心却还要装作生气的模样。我把手机贴在胸
,看着天上的星星,傻傻地笑了。
那时候的我天真地以为,这种“我闯祸、你兜底”的
子会一直持续下去。我以为只要我们在一起,就没有过不去的坎。我以为我的每一次犯错,都会换来她的原谅。
但我忘了,
是会长大的,环境是会变的。而有些习惯,一旦养成,在未来的某一天,会变成最锋利的刀,割断我们之间紧紧相连的那根线。
那个夏天的风,吹过树梢,吹过我们年轻的脸庞,却没能吹散未来笼罩在我们
顶的
霾。
那次“
植物园事件”之后,我和林婉的关系在大院里几乎成了公开的秘密。甚至连我爸那个
躁脾气,在提到林婉时也会难得地柔和下来:“你小子要是敢欺负
家婉婉,看我不打断你的腿。”
我腿上的伤好得很快,只是膝盖上留下了一个浅白色的疤。林婉每次看到它,都会下意识地别过
去,好像那个伤
是她心里的一个结。但我从不把这当回事,反倒觉得这是男
勋章,到处跟
吹嘘:“看见没?为了救美
受的伤,值!”
子过得飞快,尤其是在有林婉陪伴的
况下。我们考上了同一所重点高中——市一中。虽然分班的时候没能在同一个班,我在五班(理科实验班),她在三班(文科实验班),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成为全校公认的一对。
那时候的我,正处于青春期的巅峰。个
蹿到了那一米八五,五官也长开了,褪去了初中时的那种稚气和顽劣,多了几分阳光和帅气。加上我
格大大咧咧,
朋友,讲义气,不管是篮球队还是学生会,我都混得风生水起。走在校园里,经常能听到
生们小声的议论和窃笑。
但我这
有个最大的毛病,就是“大条”。对于这些目光,我通常是视而不见,或者单纯地理解为“哥魅力大”。我的眼里,除了兄弟,就只有林婉。而对待林婉,我依旧是那个长不大的孩子,习惯了她的付出,习惯了她的包容,却很少去细想,她那个内向的
格下,究竟藏着怎样的敏感和心思。
高二的校篮球联赛,是我们学校一年一度的盛事。
作为班级的主力前锋,我那几天可以说是风光无限。决赛那天下午,
场上围满了
,加油声震耳欲聋。我在场上挥洒着汗水,每一次进球,都能引起场边
生的一阵尖叫。
但我没空理会这些,我的余光一直在寻找那个熟悉的身影。我知道林婉会来,因为赛前我特意嘱咐过她:“媳
,你必须来给我送水啊,别
送的我不喝。”
这种霸道的要求,对于林婉来说,既是压力,也是一种甜蜜的负担。
比赛结束的哨声吹响,我们班以两分的优势险胜。队友们兴奋地冲上来把我团团围住,有
递毛巾,有
递水。我推开那一双双递过来的手,满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