』然后他低
,在我额
上亲了一下。是额
,不是嘴唇。那个位置,比嘴唇重得多。
后来我站起来去倒水,经过他家玄关的穿衣镜,余光扫到自己的步态--赤脚走在木地板上,脚步轻得几乎没有声音。
这个发现让我愣了一下。
以前我走路总是脚后跟先重重着地,发出咚咚的闷响。
现在我的脚掌几乎是平着落下去,从脚跟到脚尖依次碾压地面,像猫踩在棉花上。
什么时候变的?
我不知道。
后来我开车回家。
天快亮了,东边的天空从
蓝变成青灰,像一块被水洗过无数次的旧布。
假发摘了,放在副驾驶座上,像一只安静的、睡着了的小动物。
我摸了摸自己的耳垂--那只耳环少了一只,银色的,在沙发缝里,在另一个世界。
我赤着脚踩在油门上,脚趾上的淡
色指甲油已经掉得差不多了,剩下一小块一小块的斑驳。
但我
一次觉得,斑驳也好看。
到小区楼下的时候,我熄了火,没立刻下车。
看着楼上那扇窗户还黑着,老婆和孩子还没醒。
厨房的灯是我昨晚离开时故意留的,像一颗小小的、忠于职守的卫星。
我坐在驾驶座上,手指无意识地摸着锁骨--那里有一小块红印,是他留下的,过两天会褪掉。
但它不会真的消失。
它会被我带到周一晨会上,带到儿子学校的家长会上,带到每一个我穿着衬衫和
握手的时候。
只有我知道它在那里。只有他知道它在哪里。还有一个我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