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期管理秩序的角度出发,此事不但不能从轻,反而应作为一个典型案例予以重视,为
后可能的同类事件建立参考,成为学校纪律处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四、会议决议
经主持
阮卿综合各方意见并最终拍板,形成以下处理决议:
1,对涉事学生王小东予以开除学籍处分,相关处理文件
由学生处及校办共同拟定;
2,对当事
汪夏安排心理辅导支持,具体对接事宜由
事处负责协调;
3,本次会议内容及汪夏提
的《
况说明》列为校内机密文件,暂不对全校师生公布处理细节,以避免对当事
造成二次伤害;
4,学生处需在2个工作
内完成处分文件的拟定与公示准备工作。
五、散会
会议于16:24正式结束。汪夏在散会后未与其他参会者
谈,先行离开了会议室。
纪要整理
:校长办公室秘书处
审核
:阮卿
期:2026年4月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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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上京科技大学关于给予学生王小东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》
拟稿部门:学生处
期:2026年4月29
发布范围:全校
经查,我校软件工程专业大三学生王小东,男,21岁,于2026年4月21
下午在教务处教研组独立办公室内,对一名
教职
员实施了超出正常师生
往界限的身体接触行为,行为恶劣,已严重违背师生伦理准则,构成对教职员工
身权利的严重侵害,在校内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。
根据《上京科技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》第八条第三款及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,经2026年4月27
专题研讨会研究并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,决定给予学生王小东开除学籍处分。
处分决定即
起生效,学生处已将处分决定书当面
予王小东本
,其在校期间的全部学习及活动权限亦自即
起注销,将在三
内完成离校手续办理。
本决定为校委会最终决议,鉴于事态
质恶劣,校方不再接受对此决议的书面申诉,若王小东对此决议有异议,可在收到本决定之
起15个工作
内,向上京市教育局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诉。
拟稿部门:学生处
期:2026年4月29
